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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的通报

日期:2026年08月17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各勘察设计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厅建设管理处、国防交通处、农村公路处、养护管理处:

近期,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在山南市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中,存在拒不落实施工图评审意见、擅自调整工程规模、修编文件不及时影响项目推进等问题,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山南市某项目是区交通运输厅2026年计划新开工的13个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之一,2026年计划完成投资3亿元。2026年5月22日,交通运输部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2026年6月10日,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两阶段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共提出94条审查意见,要求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6月29日前修改完善。

经查,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多次提交的施工图修编文件均未落实施工图评审意见,表现在:1.隧道弃渣利用、机电系统问题拒不修改;2.房建工程造价依据未补充;3.主要材料单价未按照最新信息价修改;4.第七次(7月21日)报送的施工图擅自修改工程方案,增加工程量和预算。

因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原因,造成山南市某项目两阶段施工图批复延误45天,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审查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五款。

二、处理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勘察设计管理,决定对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批评。对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通报批评。

(二)信用评价处理。依据《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藏交办建设函〔2026〕18号)“行为代码GLSJ2-3-3,因勘察设计进度原因引起项目推迟开工”,对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信用评价处理。

(三)追究合同违约责任。依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山城咨施合字〔2024〕003号),责令项目法人追究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违约责任。

三、有关要求

各项目法人单位、各勘察设计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刻查摆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一是建设(法人)单位要落实好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对项目勘察设计质量、进度全面负责,不断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勘察设计单位要落实好勘察设计质量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终身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达到规定深度要求。三是勘察设计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落实“三级校审”制度,通过专业的设计、优质的后续服务,提升项目安全质量水平和投资效益。我厅将持续加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检查、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区交通运输厅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