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征集公告》的补充公告
各潜在申请人:
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于2026年6月3发布了《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为保障本次征集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以下补充说明。
一、补充内容
原征集公告“四、响应文件递交要求”部分增加:
5.申请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要求: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及PD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共同封装在一个封套内,封套格式自拟(须包含征集公告名称、申请人名称)。
6.申请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递交。
二、答疑内容
1.问:本次征集是否需要报名?
答:不需要。
2.问: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明确从业人员须提供最近连续18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评审办法中增加的从业人员是否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答:需要提供。
3.问:提供满足1亿元以上的业绩,可否在满足5000万元以上业绩及1亿元以上的业绩加分项中同时加分?
答:一项业绩仅加分一次。
4.问:若我公司以1亿元以上业绩居多,是先按5000万元以上业绩认定还是以1亿元以上业绩认定?
答:先以1亿元以上业绩认定。
5.专职保密管理人员须在提供的专职从业人员中任命还是另外的人员都可以?
答:从专职从业人员中任命。
6.以类似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按费率形式报价,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具体中标金额的,能否以项目概预算批复等证明中标金额?
答:可以。
7.问:中标结果公告因平台查询时间限制原因而无法查询的,可否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替代?
答:可以。
三、其他
1.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本补充公告为原征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原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公告为准。
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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