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法经营行为曝光
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6年阿里地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依法查处一批车辆违法经营行为,现予以公开曝光。
一、违法经营行为曝光
序号 | 车牌号 | 车主姓名 | 违法违规事项 | 处罚依据 | 处罚金额 | 行政处罚机关 |
1 | 川AFN1702 | 李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从轻处罚情节规定 | 10000 |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
2 | 豫A6P948 | 魏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
3 | 藏A583D3 | 舒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
4 | 蒙A51N29 | 雷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
5 | 川CC5487 | 王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措勤县交通运输局 |
6 | 贵A2830F | 郭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措勤县交通运输局 |
7 | 豫V8UE51 | 任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措勤县交通运输局 |
8 | 藏A68F07 | 索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措勤县交通运输局 |
9 | 藏A53F00 | 久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措勤县交通运输局 |
10 | 川LH2107 | 潘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措勤县交通运输局 |
11 | 川J35185 | 粟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措勤县交通运输局 |
12 | 陕J633A9 | 江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措勤县交通运输局 |
13 | 浙B654RZ | 夏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措勤县交通运输局 |
14 | 渝DV7197 | 周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从轻处罚情节规定 | 30000 | 改则县交通运输局 |
15 | 云S62V55 | 周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从轻处罚情节规定 | 10000 | 改则县交通运输局 |
16 | / | 刘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从轻处罚情节规定 | 10000 | 改则县交通运输局 |
17 | 藏A13H88 | 张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札达县交通运输局 |
18 | 川GFA511 | 杨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从轻处罚情节规定 | 10000 | 普兰县交通运输局 |
19 | 渝AT33V0 | 田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从轻处罚情节规定 | 10000 | 普兰县交通运输局 |
20 | 陕AS43A3 | 高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从轻处罚情节规定 | 10000 | 普兰县交通运输局 |
21 | 川GMA719 | 吴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普兰县交通运输局 |
22 | 渝BG3174 | 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普兰县交通运输局 |
23 | 豫FC9808 | 张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普兰县交通运输局 |
24 | 冀A5L410 | 曾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普兰县交通运输局 |
25 | 川LH2107 | 潘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普兰县交通运输局 |
26 | 川GS50V1 | 刘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普兰县交通运输局 |
27 | 川A80CT4 | 何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普兰县交通运输局 |
28 | 藏AF26238 | 王某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普兰县交通运输局 |
29 | 川GT9649 | 王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普兰县交通运输局 |
30 | 陕UWZ444 | 郑某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6000 | 普兰县交通运输局 |
二、警钟长鸣:安全风险与法律后果
违法经营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无保障;从业人员未接受专业安全培训,安全风险突出。此类车辆未依法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营运保险,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乘客将面临理赔无门、赔偿不能、维权困难的严重法律后果,人身及财产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三、温馨提示
为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请广大群众自觉选择合法合规营运车辆出行,切勿乘坐无资质、非法营运车辆。 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将直接导致损害赔偿难以实现,合法权益无法依法保障。
四、持续整治守平安
交通运输部门将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营运、违规载客载货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执法监管,坚决防范化解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年 5月29日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党群工作
互动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