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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考试计划的公告

日期:2026年03月02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根据《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及相关规定,区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管理处结合考核工作安排和企业实际需求,制定了2026年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以下简称“安管人员”考试)计划。现公告如下:

一、职责分工

区交通运输厅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厅安全监督管理处具体负责考试组织报名、考试申请受理、合格人员公示及证书核发;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具体负责考务组织实施、巡考等工作。

二、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公司注册地在西藏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施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决策权、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经理。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由施工单位书面确定、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的人员,主要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施工单位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等。

三、考核条件

(一)参加考核的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与公路工程或者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已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安全生产考试成绩合格;

3.申请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的,还应当具备公路工程或者水运工程相关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1.因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受到相关刑事、行政处罚且未履行完毕;

2.申请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的,被依法终身取消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资格;

3.申请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的,年龄超过建造师执业年龄(年满六十五周岁);

4.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

(三)申请人可以自行或者由受聘的施工单位,通过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相关信息系统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在线提交下列材料或者信息,并对材料或者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1.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4.申请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的,还应当提交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形式及内容:线上考试。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大纲》,考生可在管理系统查询平台上下载考核大纲。

(二)考试计划:根据我厅预算安排及企业需求,计划年度内组织4次考试,具体如下:

第一期考试:2026年3月下旬。

第二期考试:2026年6月上旬。

第三期考试:2026年8月中旬。

第四期考试:2026年10月下旬。

厅安全监督管理处在考试举办30日前通过厅官网和安管系统公告考试时间等考务内容,以挂网公告为准。参加考试的申请企业、申请人在考前5日内登录安管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查看考场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考试时长:考试时长90分钟。

(四)考试要求: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考场号、座位号入座考核,未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将进行如下处理:
    (一)不予受理考核申请,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
    (二)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
    (三)已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予以撤销,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安全生产考核。


区交通运输厅安委办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