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级条件>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的通知》(交安监发〔2023〕14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4〕1432号)规定,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组织专家对西藏珠峰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公路工程乙级质量检测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为西藏珠峰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符合公路工程乙级质量检测资质,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审查意见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或申诉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或申诉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6年1月19日
联系人:旦增白云
举报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35号
举报电话:0891-686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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