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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西藏华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违规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的通报

日期:2025年09月16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各行业企业:

为有力打击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的非法违法行为,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对西藏华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2025年1月,区交通运输厅在对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跨省调入申请审核中发现,西藏华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

经核查,西藏华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自成立至今在西藏自治区未承揽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维护公路施工资质,2018年4月至今,从“重庆川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调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7人次,其中大部分使用后调回原公司,部分人员已多次调入西藏,且不能提供持证人员在西藏工资发放记录、纳税明细等证明材料情况。西藏华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的行为,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考核合格证书。”我厅于2025年8月15日对西藏华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警示约谈,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予以通报批评。

该典型案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代表性,也具有较强的警示和教育意义。各行业企业要以此案为鉴,增强守法意识,依法依规经营。严禁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行政许可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委办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