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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采购“西藏自治区大件运输许可系统” 数字化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的比选公告

日期:2025年04月14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大件运输许可系统数字化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最高限价:9.3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合同约定保证项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变更等,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直至验收合格,并出具监理文档及验收报告。

西藏自治区大件运输许可系统数字化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咨询、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包括至少以下内容:

1.对西藏自治区大件运输许可系统数字化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监理,对到货软硬件设备逐一检查核对,对照项目建设方案,督促承建方提交详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协助建设单位审核施工方方案和进度计划,并监督承建方遵照实施,审核项目建设过程文档并收集整理,对工程安全、信息和知识产权等实施规范管理,配合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功能、性能核对以及验收工作。

2.在承建方进入工程实施后,负责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以及必要的工作制度,使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形成良好的合同协调机制,形成合力,高效完成项目建设。

3.项目建设全过程需有一套明确、合理、可行的标准、规范和建设方式以及相应的监管办法,供应商成交后要提供监理本工程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具。

4.保证项目的关键技术指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及早预测可能影响实施计划的各种因素,及时预防和纠正可能影响系统工程和性能所出现的问题。

5.确保项目保质、按期和在合理的资金预算范围内实施建设。

6.对项目工程质量水平进行综合评定,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工程质量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全周期的监理周报、月报、测试文档、测试报告和竣工报告等。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西藏自治区大件运输许可系统数字化提升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项目实施地点:拉萨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相关经营范围;

2.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新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6.业绩要求:近2年内开展相关服务业绩3及个以上。

三、报名要求

(一)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

(二)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35号

(三)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名资料各1份。

(四)费用:免费。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价函(须单独盖章提供原件并密封);

2.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有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证明);

(3)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4)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人员资质证书;

(6)具备本项目相应能力的承诺书;

(7)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的网络截图;

(8)近2年内开展相关服务业绩3及个以上;

(9)书面声明(声明所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0)提供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四、评选标准

按照资质、诚信、业绩、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服务单位。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六、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35号

联系方式:0891-686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