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各市(地)交通运输局,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厅属各单
位、机关各处室(中心):
为落实《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 2024年第 11次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 11 月 29 日
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
(2024年版)
以下主体和关键性工作不得进行施工分包:
一、桥梁工程
(一)高度≥20米的水中沉井基础。
(二)水深≥10米的围堰工程(钢结构制作和运输除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梁式桥上部承重结构(钢结构制作和运输除外):
1.高度≥20米落地式支撑架施工的现浇梁;
2.附着式支撑架施工的现浇梁;
3.节段重量≥200吨或长度≥4.5米悬臂施工的现浇梁;
4.跨度≥55米移动模架施工的现浇梁;
5.节段重量≥200吨或长度≥4.5米悬拼工法施工的装配式节段梁;
6.整孔预制安装的预制梁(外购梁预制、运输除外);
7.单体自重≥200吨的装配式梁;
8.顶推系统支撑跨度≥55米施工的上部承重结构;
9.上跨既有一级及以上公路、主干路及以上城市道路、铁路的上部承重结构。
(四)单孔跨径≥1000米悬索桥、单孔跨径≥600米斜拉桥、单孔跨径≥400米拱桥的上部承重结构(钢结构制作和运输除外)。
(五)直径≥2.5米、长度≥80米、深水深度≥10米和多年冻土区的钻孔灌注桩。
(六)水深≥5米或深水承台基础。
(七)浇筑高度≥80米墩、台、柱、系梁等桥梁下部混凝土结构。
(八)单跨跨径大于100米的连续梁、斜拉桥、悬索桥、拱桥、桁架梁等上部混凝土结构。
(九)斜拉桥、悬索桥索塔及辅助墩、过渡墩、锚碇等混凝土工程。
(十)钢筋集中加工及安装。(仅劳务分包)
二、隧道工程
(一)沉管工法施工的水中隧道的预制安装(基槽开挖、回填、浮运除外)。
(二)盾构法、TBM工法施工的隧道(管片预制、运输除外)。
(三)高瓦斯隧道(瓦斯抽排、爆破、二衬、出碴运输除外)。
(四)长度超过3千米,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隧道:
1.深埋富水;
2.岩溶强发育地段;
3.V级及以上围岩且开挖断面≥150平方米(爆破、二衬、出碴运输除外);
4.多年冻土区。
(五)非无轨运输出碴隧道斜井,直径≥5米且深度≥300米的隧道竖井(爆破除外)。
(六)下穿既有一级及以上公路、主干路及以上城市道路、铁路、江河湖海,且长度≥50米的隧道工程(爆破、二衬、出碴运输除外)。
三、路基和路面工程
涉及大型滑坡、泥石流、冻土等不良地质和特殊性岩土处治工程,大型支挡防护工程,特殊高填深挖路基,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路面工程,桥面(隧道)铺装工程,沥青混凝土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等。
四、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
机电、交安及房屋建筑主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