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开征求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意见的公告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于2023年7月26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行政执法机关裁量权行使,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期间,随着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我厅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作了相应调整(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5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
电子邮箱:jttzfjdc@163.com。
通信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10号 交通运输厅交通执法监督处;邮编:850000。
附件: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