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农村公路参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2023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藏交办建设函〔2024〕3号)《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咨询、监理、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藏交发〔2021〕293号)要求,我厅已完成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工程检测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被评价从业单位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厅提出申诉,申诉电话为0891-6810791,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公示表
2.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公示表
3.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公示表
4.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咨询审查企业信用评价公示表
5.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工程检测企业信用评价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