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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攻坚整治行动的公告

日期:2024年02月02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李强总理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全区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攻坚整治行动。

一、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底)

(二)攻坚专项整治阶段(2024年3月中旬前)

(三)验收评估阶段(2024年3月底)

二、重点整治范围

道路运输领域、公路运营领域、水上交通安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公路工程建设领域。

三、重点督导检查内容

道路运输: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企业、车辆、场站等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等情况;检查“三超一疲劳”、关键设施设备带病运行、关键岗位人员教育培训不足等情况;各地区各单位春运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车站等客运枢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

公路运营:重点检查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实施等公路运行安全情况、路网运行监测、公路养护施工安全、对易受强降温、强降雪以及寒潮大风恶劣天气、冰冻灾害影响的有关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值班值守、抢险队伍装备和救援物资准备情况等。

城市公共交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消防设施配备和日常维护管理情况,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和监测等情况。

公路工程建设:重点检查公路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作政策制度落实、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工程项目重点作业环节安全风险防控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平安工地建设、施工驻地、自然灾害防范、消防安全等情况。

水上交通:重点检查水路客运企业落实重点航线“一线一策”等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渡口、航道和通航建筑物运行监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和应急值守等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发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改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上报。制发安全隐患检查要点,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对于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剖析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安全能力素质。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聚焦重点场所、重点路段、重点项目、重点群体,制定应急演练预案并组织安全生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事故应对能力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研判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对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单位,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风险高的,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组成督导检查组立即下沉到市地、县区,深入运输企业、场站、项目,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察暗访,集中开展督导检查,如实反馈督导检查情况,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工作质效。

(二)强化统筹推进。将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

(三)强化督查成效。督导检查要以发现问题、督促防范风险和消除隐患为首要任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有关单位立行立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应关尽关、应停尽停,人员应撤尽撤。

(四)强化问效问责。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三个不论”严肃问责。

广大公众若发现交通运输行业内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违反强令冒险作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行为,请积极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反馈,我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并对举报人员信息进行保密。(举报邮箱:jttaqjdc@163.com,投诉电话:12328;举报电话617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