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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预防性养护材料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一)

日期:2023年05月06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各投标单位:

1、2023年预防性养护材料采购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关投标保证部分原文如下:

3.4.1

投标

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1)采用现金转账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或汇出)的: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交易平台保证金账户

(2)采用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时,应符合西藏自治区的相关规定(通过交易平台开具保函)

□不要求

该项内容现修改如下:

3.4.1

投标

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1、采用现金转账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或汇出):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交易系统保证金子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交易系统保证金子系统中选择;

帐号:交易系统保证金子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标段)全称+投标保证金”字样,如项目名称字数过多,可适当简写项目名。

2、采用纸质形式的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上须写明项目相关信息,投标人和开具担保函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共同对开标现场出具的保函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纸质形式的银行保函原件在中标公示后交到招标代理公司处。

3、采用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

(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中。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不要求

2、开标时间原定的2023年5月11日10:00时延期至2023年5月15日11:40时。

特此通知

招标人: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