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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日期:2019年04月11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根据《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由(四川省宇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西藏那曲地区申扎县 S203(玉珠桥)至马跃乡公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工程开工前已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工程项目已竣工,并于2019年1月5日按合同完成施工并交工验收合格且该项目已投入运营使用,该工程所属的农民工工资已及时发放到每一位农民工手中,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例。

四川省宇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西藏那曲地区申扎县 S203(玉珠桥)至马跃乡

公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