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G6京藏高速公路那曲至羊八井段(K3571+000M至K3779+450M)自2021年8月21日00:00起对小型车辆开放并试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该路段全长约226.937公里(那曲南互通至当雄县羊八井镇桑巴萨村羊八井互通处),试运行期间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最高限速10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7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通行标准实行交通管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试运行期间,严格禁止黄牌客车、黄牌货车、新能源大中型货车、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和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小时的机动车上高速通行。对涉嫌违法上高速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扰乱交通秩序和涉嫌违法上路、破坏交通设施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
三、试运行结束后,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社会反映、速度监测、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安防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对禁行车辆、限制速度再作调整优化。
请广大司乘人员积极配合,严格遵守本公告内容,自觉服从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管理。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