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第二批计划实施高边坡监测勘察设计和设计文件咨询审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7年第二批计划实施高边坡监测勘察设计和设计文件咨询审查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和设计文件咨询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高边坡监测178处:西藏自治区林芝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95处、西藏自治区昌都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8处、西藏自治区阿里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8处、西藏自治区山南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37处、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8处、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处。(最终点位数量以设计结果为准)
2.3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组,各1个标段,标段组及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组及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段组 | 标段 | 标段内容 |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
1标段组 | 全一标段 | 勘察设计 |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勘(若有)、方案设计、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后续服务(包括考虑规划项目对本项目的影响以及相应的配合、协调工作,配合招标人进行设计调整、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伴随服务及缺陷责任期服务)等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设计工作内容。满足国家、地方以及交通运输部等相关行业现行技术规范、建设指南要求,确保集约高效、经济适用。鼓励采用轻量化、低成本监测技术。实现监测数据自动采集传输,并对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做到自动预警预报,告警阻拦,实现无人值守和自动阻拦。 |
2标段组 | 全一标段 | 设计文件咨询审查 | 对应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咨询意见及咨询意见确认报告、勘察阶段的外业验收、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审查、咨询后续服务(项目实施阶段的变更咨询审查等)。 |
2.4服务期限:
2.4.1 勘察服务期:
(1)勘察(期间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初勘和详勘资料):20日历天完成;
(2)施工期勘察服务: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其它: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招标人要求开展。
2.4.2设计服务期:包括方案设计、一阶段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及验收投入使用和缺陷责任期服务等全过程工程建设周期。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调整实施(项目按招标人要求分段报批),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启动该阶段工作。
工程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1)正式方案设计及报批:5日历天完成;
(2)一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设计及报批:20日历天完成;
(3)施工期设计服务: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
(4)其它: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招标人要求开展。
注:①根据工作需要如招标范围发生变化的,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②各项工作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工程勘察设计最终服务期以满足招标人总体工作计划要求为前提,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在合同中约定。③因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造成部分工作不能履行,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对投标人已完成的工作按合同约定结算。
2.4.3设计文件咨询审查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止。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等(见附表一至附表五),并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或设计文件咨询审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适用于1标段组)
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适用于1标段组)
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
3.3.1 信用等级评价为AA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2 (最多数量)个标段组投标,最多可通过 2 (最多数量)个标段组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信用等级评价为A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2(最多数量)个标段组投标,最多可通过 1 (最多数量)个标段组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信用等级评价为B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最多数量)个标段组投标,最多可通过 1 (最多数量)个标段组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适用于1标段组)
注:因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已于2025年11月4日废止对咨询审查单位的信用评定,2标段组投标人在不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情况下,只能对本标段组进行投标。
3.3.2信用等级评价为AA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1(最多数量)个标;信用等级评价为A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1 (最多数量)个标;信用等级评价为B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1 (最多数量)个标。(适用于1标段组)
3.3.3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其他规定:如果投标人所投多个标段的综合评分排名均为第一,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投标人最多可中标段数量的规定,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投标函第9条”的优先次序确定中标候选标段,同时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机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15日23时59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2日0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4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招标代理机构: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德吉中路1号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哈达滨河花园西区5
排6栋25单元7-13
邮政编码:850000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魏先生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13638985281电话:18689095683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0891-69111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非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正常休息。投标人如有咨询事项,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2026年10月10日
附表一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作内容的能力。 1标段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水文地质工程甲级)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标段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公路专业)。 |
标段组 | 标段 | 业绩要求 |
1标段组 | 全一标段 | 近5年(2021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岩土类或结构安全类监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
2标段组 | 全一标段 | 近5年(2021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岩土类或结构安全类监测项目设计咨询审查业绩或公路岩土类或结构安全类监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
1标段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
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业主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或提供的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标段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
1.以公路岩土类或结构安全类监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作为本标段组业绩,其证明材料按“1标段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内容提供;
2.以公路岩土类或结构安全类监测项目设计咨询审查业绩作为本标段组业绩,应附行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如网站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件代替)、合同协议书(合同主要页面(包含首页、范围及内容、签字盖章页等))或委托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业主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或提供的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信誉要求 |
1.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1.4.4项”情形;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3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 4.在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信用等级为 D 级和直接被定为 C 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适用于1标段组)。 说明:网上能查询的资料必须提供网页截图,网上不能查询的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则不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资格评审。 |
附表四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组 |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1标段组 | 全一标段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2021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担任过至少1个公路岩土类或结构安全类监测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 1.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业绩信息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业主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或提供的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项目负责人应提供2026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
2标段组 | 全一标段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2021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担任过至少1个公路岩土类或结构安全类监测项目设计咨询审查或公路岩土类或结构安全类监测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 1.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⑴以公路岩土类或结构安全类监测项目设计咨询审查业绩作为本标段组业绩,应附行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如网站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件代替)、合同协议书(合同主要页面(包含首页、范围及内容、签字盖章页等))或委托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业主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或提供的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⑵以公路岩土类或结构安全类监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作为本标段组业绩,业绩信息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业主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或提供的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项目负责人应提供2026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
附表五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有关要求,2023及以后年度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 注:1.2023年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除附注外,其余内容均要求赋码。 2.2024年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均要求赋码。 3.2025年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均要求赋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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