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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5年09月05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关于公开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我中心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规范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藏财采办〔2021〕29号)精神,拟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相关的招标代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交通行业信用评价体系运维项目

2.项目业主:西藏自治区交通厅通信信息中心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办理招标有关手续的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开标和评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采购工作具体代理范围条款以委托合同约定。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标准以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的比选文件约定为准

三、项目估算投资金额

共计210.00万元。

四、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恪守行业规范和执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中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本项资格所需证明将在评选时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不得参与比选)。

(四)所有参选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招标代理经营资质,内部管理制度及保密措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具有信息化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经验;

(八)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执行性、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九)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十)本次参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能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报名。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公示截图、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其他资格审查相关承诺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四)信用纪录。

(五)只需提供近三年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代理业绩证明(2022年-2024年)。

)无重大失信违规事项承诺书。

(七)招标服务方案

(八)其他说明:按“需提交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密封。

六、比选办法

本项目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进行比选,综合考虑技术、服务、业绩等因素,按照评分表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七、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5日至9月9日下午18:30前(三个工作日)。

(二)送达地点: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4号办公楼204办公室(罗布林卡路10号)

(三)比选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10:00,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4号楼207会议室,参选机构无需到现场。

(四)结果公告:本项目结果公告比选结束后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时貌

联系电话:18889005189

西藏自治区交通厅通信信息中心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