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养护中心桥头跳车修复养护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概况: 日喀则养护中心桥头跳车修复养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海亮世纪新城B63栋2单元1102室)获取询比文件,并于2025年9月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日喀则养护中心桥头跳车修复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XZRJ-GC2025066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预算金额:94.00万元
最高限价:94.00万元
项目概况:吉炯2号中桥等3处,修复面积470m³,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工期:60天。
质量要求: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标包划分:全一标段。
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或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养护乙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前一天)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二者缺一不可)彩色扫描件。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详见询比文件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供应商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供应商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3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供应商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2.4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要求: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出具相应承诺函;
项目总工要求: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业绩(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出具相应承诺函。
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均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三者缺一不可)彩色扫描件。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供应商满足询比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上述人员须提供连续近6个月由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养老、医疗、工伤)缴纳证明材料。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7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拟委任本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
三、获取询比文件
3.1请于2025年 8 月 27 日至2025年 8 月 29 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西藏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海亮世纪新城B63栋2单元1102室)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获取询比文件。
注:以上资料除网站截图外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彩色扫描件)盖单位鲜章到现场报名并购买询比文件。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三险(养老、医疗、工伤)证明材料。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获取询比文件时间早者优先。(采购代理机构只能对供应商提供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资料的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审核通过后获取询比文件。
3.2 询比文件每套售8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采购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9 月 3 日15时30分。
4.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藏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海亮世纪新城B63栋2单元1102室)。
4.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评审办法:合理低价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日喀则养护中心
地 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南路232号
联 系 人: 曹先生
电 话:19989221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海亮世纪新城B63栋2单元1102室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858911311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858911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