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2025年财政投资(川配保通保畅、修复)公路养护工程类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年07月08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财政投资(川配保通保畅、修复)公路养护工程类项目(包括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昌都片区)、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林芝片区)、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那曲片区)、2025年G317岗托镇至江达县段修复养护工程、2025年G317革吉至狮泉河段(四期)修复养护工程、2025年G318加措拉山至岗嘎镇段G216孔塘拉山脚至吉隆县城段修复养护工程、2025年S507下江乡下江村至邱多江乡曲桑村S509交叉口段G219乃西乡至措美县城段修复养护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昌都片区)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25〕266号)、《关于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林芝片区)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25〕267号)、《关于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那曲片区)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25〕268号)、《关于2025年G317岗托镇至江达县段修复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藏交发〔2025〕262号)、《关于2025年G317革吉至狮泉河段(四期)修复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藏交发〔2025〕270号)、《关于2025年G318加措拉山至岗嘎镇段G216孔塘拉山脚至吉隆县城段修复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藏交发〔2025〕271号)、《关于2025年S507下江乡下江村至邱多江乡曲桑村S509交叉口段G219乃西乡至措美县城段修复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藏交发〔2025〕2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所属各相关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西藏自治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5年财政投资(川配保通保畅、修复)公路养护工程类项目,包括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昌都片区)预防养护 G214线K1376+733-K1410+000段、G349线K80+275-K136+000段、S202线K258+000-K278+000段、K278+000-K308+000段共139公里;修复养护工程G318线K3564+000-K3581+000段、S202线K363+000-K431+000段,共85公里;灾害处治工程共25处,G214线1处、G317线7处、G349线5处、G318线7处、S202线4处、S502线1处;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林芝片区)修复养护工程G318线K3849+000-K3873+000段共24公里;灾害处治工程共12处,G318线8处、S303线4处;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那曲片区)灾害处治工程共3处,均在G317线;2025年G317岗托镇至江达县段修复养护工程实施里程59.754公里;2025年G317革吉至狮泉河段(四期)修复养护工程实施里程14.650公里;2025年G318加措拉山至岗嘎镇段实施里程91公里;2025年G216孔塘拉山脚至吉隆县城段实施里程13.315公里;2025年S507下江乡下江村至邱多江乡曲桑村S509交叉口段实施里程44.939公里;2025年G219乃西乡至措美县城段,实施里程11.467公里。

工程地点:西藏自治区境内。

2.2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监理1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2 个标段组,各 1 个标段,标段组及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组及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段组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标段组

JL-1标段

本标段对应项目的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监理工作

二标段组

JL-2标段

本标段对应项目的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监理工作

注:各标段对应项目详见第二章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如有)、财务要求见附表一至附表五,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https:// 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适用于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企业)。

截至2025年7月16日23时59分,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包括重点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农村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均未被评价的投标人,按照初次进入我区确定为B级,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

截至2025年7月16日23时59分,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一标段组、二标段组施工监理进行投标的,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如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时,则只推荐其作为一标段组施工监理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第三十四条“检测机构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建设、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质量检测委托”的规定,同一检测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接受建设、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质量检测委托。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标段组投标时,为满足第3.4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标段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6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 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4日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0号

电        话:0891-6830992

邮政编码:850000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德吉中路1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  系  人:加央、扎西顿珠                                                      

电        话: 0891-6839935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海亮颇章48栋1单元101    

邮政编码: 850000                                                                   

联  系  人:郭蝉锋、赵特、瞿延山                                 

电        话: 17854180745(赵特)   

电子邮件: 237196623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                           

账        号: 0200006309020136172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91-69111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30,非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正常休息。投标人如有咨询事项,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2025年7月8日

附表一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组名称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一、二标段组

投标人同时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附表二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组名称

业绩要求

一、二标段组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养护)监理业绩,或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0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新建、改扩建)监理业绩

注:业绩信息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或未对外公示的非涉密项目),应附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自拟)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表三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组名称

信誉要求

一、二标段组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和破产状态;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5)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6)无其他禁止参与投标的情形。


附表四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及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组名称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一、二标段组

总监理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养护施工(或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0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新建、改扩建))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1

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为投标人的下属机构或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由该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

注:①上述人员需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养老、医疗、工伤)证明材料,部分省份社保系统改革,只能打印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的,医疗、工伤保险由其他相关系统打印。以上所有材料如有虚假将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并列入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评价系统。

②业绩信息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或未对外公示的非涉密项目),应附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自拟)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③试验检测机构应附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委托书(如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的,格式自拟)等。
附表五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组名称

财务要求

一、二标段组

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指2022年~2024年)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