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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财政投资(川配保通保畅、修复)公路养护工程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年07月08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财政投资(川配保通保畅、修复)公路养护工程类项目(包括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昌都片区)、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林芝片区)、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那曲片区)、2025年G317岗托镇至江达县段修复养护工程、2025年G317革吉至狮泉河段(四期)修复养护工程、2025年G318加措拉山至岗嘎镇段G216孔塘拉山脚至吉隆县城段修复养护工程、2025年S507下江乡下江村至邱多江乡曲桑村S509交叉口段G219乃西乡至措美县城段修复养护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昌都片区)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25〕266号)、《关于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林芝片区)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25〕267号)、《关于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那曲片区)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25〕268号)、《关于2025年G317岗托镇至江达县段修复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藏交发〔2025〕262号)、《关于2025年G317革吉至狮泉河段(四期)修复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藏交发〔2025〕270号)、《关于2025年G318加措拉山至岗嘎镇段G216孔塘拉山脚至吉隆县城段修复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藏交发〔2025〕271号)、《关于2025年S507下江乡下江村至邱多江乡曲桑村S509交叉口段G219乃西乡至措美县城段修复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藏交发〔2025〕2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所属各相关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西藏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25年财政投资(川配保通保畅、修复)公路养护工程类项目。

地点:西藏自治区境内。

2.1.1项目概况:

2025年财政投资(川配保通保畅、修复)公路养护工程类项目,包括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昌都片区)预防养护 G214线K1376+733-K1410+000段、G349线K80+275-K136+000段、S202线K258+000-K278+000段、K278+000-K308+000段共139公里;修复养护工程G318线K3564+000-K3581+000段、S202线K363+000-K431+000段,共85公里;灾害处治工程共25处,G214线1处、G317线7处、G349线5处、G318线7处、S202线4处、S502线1处;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林芝片区)修复养护工程G318线K3849+000-K3873+000段共24公里;灾害处治工程共12处,G318线8处、S303线4处;2025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那曲片区)灾害处治工程共3处,均在G317线;2025年G317岗托镇至江达县段修复养护工程实施里程59.754公里;2025年G317革吉至狮泉河段(四期)修复养护工程实施里程14.650公里;2025年G318加措拉山至岗嘎镇段实施里程91公里;2025年G216孔塘拉山脚至吉隆县城段实施里程13.315公里;2025年S507下江乡下江村至邱多江乡曲桑村S509交叉口段实施里程44.939公里;2025年G219乃西乡至措美县城段,实施里程11.467公里。

2.1.2 建设工期:12个月(自开工之日起),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招标范围:西藏自治区2025年国省公路养护工程对应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等施工及缺陷修复,直至配合完成本项目交(竣)工和审计工作为止。

标段划分:分2个标段组,各1个标段,详见附表一。

2.3 质量标准:满足《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5220-2020)、《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5110-2023)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满足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二至附表九,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适用于由交通运输部审批、审核资质的企业)。

截至2025年7月16日23时59分,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包括重点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均未被评价的投标人,按照初次进入我区确定为B级,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

截至2025年7月16日23时59分,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组(标段)进行投标,如若在多个标段组(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时,只推荐其作为所投标段组(标段)中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或较高)标段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组(标段)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组(标段)的排名顺序按上述原则依次类推。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6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30日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是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 其它事项

其它: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交通工程”)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二信封开标时间为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开始,投标人应保证在交易系统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否则投标人错过第二信封开标通知等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0号

电        话:0891-6830992

邮政编码:850000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德吉中路1号         

联 系 人:加央、扎西顿珠              

电    话:0891-6839935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蝉锋、赵特、瞿延山

电    话:17854180745(赵特)

地    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海亮颇章48栋1单元101 

邮政编码:850000

监督机构: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公德林街道德吉中路1号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0891-69111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非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正常休息。投标人如有咨询事项,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2025年7月8日

附表一 标段组及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段组名称

标段名称

项目法人单位

项目类型

线路

起止桩号

一标段组

SG-1标段

昌都公路中心

预防养护工程

G349

K80+275-K136+000

G214

K1376+733-K1410+000

S202

K258+000-K278+000

S202

K278+000-K308+000

修复养护工程

S202

K363+000-K431+000

G318

K3564+000-K3581+000

灾害处治工程

G214

G317

G349

S202

S502

K1307+900-1308+416

K1191+600-K1191+777

K1104+600-K1104+788

K912+100-K912+220

K964+300-K964+450

K942+120-K942+167

K945+242-K945+269

K948+700-K948+721

K7+850-K8+006

K144+970-K144+989

K152+530-K152+793

K153+140-K153+181

K180+010-K180+092

K258+750-K258+920

K320+250-K320+360

K389+080-K389+120

K390+400-K390+463

K76+003-K76+106

G318

K3460+350-K3460+419

K3460+680-K3460+829

K3464+600-K3464+714  

K3471+880-K3471+970

K3531+890-K3532+016  

K3541+628-K3541+785

K3669+820-K3669+850

林芝公路中心

修复养护工程

G318

K3849+000-K3873+000

灾害处治工程

G318

S303

K4202+597-K4202+900

K4212+501-K4212+821

K868+450-K868+522

K870+300-K870+400

K885+050-K885+220

K876+015-K876+082

G318

K3914+640-K3914+840 

K3923+100-K3923+250 

K4057+300-K4057+350 

K4066+280-K4066+408 

K4066+680-K1066+742 

K4068+650-K4068681

那曲公路中心

灾害处治工程

G317

K1708+940-K1709+044

K1709+770-K1709+848

K1714+320-K1714+422

二标段组

SG-2标段

昌都公路中心

修复养护

G317

K911+050-K976+400

阿里公路中心

修复养护

G317

K3280+000-K3302+600

日喀则公路中心

修复养护

G318

K5037+000-K5103+000

G216

K3415+561-K3428+876

山南公路中心

修复养护

S507

K265+035-K309+974

G219

K5380+901-K5392+368

附表二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组名称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一、二标段组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表三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组名称

财务要求

一、二标段组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近三年指2022-2024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且2024年末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3000万元。


附表四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组名称

业绩要求

一、二标段组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2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养护施工业绩,或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3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施工内容包含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系统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系统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或未对外公示的非涉密项目),应附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自拟)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或提供的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表五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组名称

信誉要求

一、二标段组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和破产状态;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5)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6)无其他禁止参与投标的情形。


附表六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组名称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一、二标段组

项目经理

1

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担任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新建、改扩建或养护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担任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新建、改扩建或养护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1

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为投标人的下属机构或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由该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

注: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系统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系统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或未对外公示的非涉密项目),应附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自拟)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

2、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或提供的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同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