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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道317线革吉至狮泉河段国道216线措勤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年12月05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国道317线革吉至狮泉河段国道216线措勤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已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4年国道317线革吉至狮泉河段国道216线措勤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藏交发〔2024〕494号)及《关于下达2024年国道317线革吉至狮泉河段国道216线措勤段修复养护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藏路发〔2024〕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境内;

2.2 规模:国道317线革吉至狮泉河段(二期)(K3240+000-K3265+000)公路修复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实施里程25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国道216线措勤段(K3100+000-K3102+000)、(K3157+000-K3163+700)公路修复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实施里程8.7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5 项目预算总金额:4342.9782万元。

2.6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80日历天,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2.7 质量要求:确保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的有关公路养护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完成,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分项工程关键检查项合格率在100%,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8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组,全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及备选人)、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备选人)资格要求、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如有)见附表一至附表五,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截至公告发布的前一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发布信用评价结果的最近年度。该年度评价结果有更新发布的,以最新发布的为准。)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23年度(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交通运输部已发布信用评价结果的最近年度。该年度评价结果有更新发布的,以最新发布的为准。)公路施工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顺序早者优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过。

3.9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未因以他人名义投标、围标串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报过。

3.10外资独资、占资、控股企业,港澳台背景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11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标段组投标时,为满足第3.4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标段组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2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6日0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段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其它事项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阿里公路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

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询有限公司

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滨河南路6号         地址:西藏拉萨市阳光都市

邮政编码:859000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普穷  联系人:柳先生

电话:18108917030 电话:18782297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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