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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根要村至瓦达村(冷曲河)段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年08月27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项目编号:HDZB-XZGL2408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根要村至瓦达村(冷曲河)段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根要村至瓦达村(冷曲河)段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根要村至瓦达村(冷曲河)段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地点:西藏自治区境内。

项目概况:项目起点位于八宿县根要村西侧、怒江峡谷北侧,接G318线田妥村至根要村段终点,自起点顺接现有道路后终点位于八宿县瓦达村西侧,接“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灾害影响点整治瓦达村至八宿段”起点。路线总体西高东低,路线全长20.085公里。工期60个月。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水土保持验收为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以及相关的水土保持监测记录表等文件资料;协助招标人准备验收所需的监测材料并配合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完成;

本项目为全一标段。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指标要求,满足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需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及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业绩(以水土保持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中查询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网站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以及专项验收证明,若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信息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该项目业绩,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

3.3拟派人员要求: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土保持或环境保护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连续12个月由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证明(包含医疗、工伤、养老)。社保系统改革的省份,医疗、工伤保险可由其他相关系统打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自身原因出现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可在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并附查询网页截图)。

3.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2023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近三年经审计的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8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 27日至2024年9月2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月 19日0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5号                            

邮 政 编 码:850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91-681602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B区63栋1单元1101               

邮 政 编  码:850000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13659548718

邮        箱:704390606@qq.com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8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