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养护中心路面裂缝灌缝处置项目的询比采购公告
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日喀则养护中心路面裂缝灌缝处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7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及第3条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胶装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至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商铺128号购买询比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日喀则养护中心路面裂缝灌缝处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被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路养护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日喀则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日喀则养护中心路面裂缝灌缝处置项目。
2.2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
2.3 建设规模及采购范围:路面裂缝灌缝处置128114m(详见采购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施工段落详见前期调查文件及采购人确定段落)。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一定的资质(资格)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供应商具备的资质(资格)要求如下: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二类公路养护工程甲级资质或三类公路养护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供应商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须提供企业2020-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验资报告)或2021-2023年度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每年度财务报表流动比率大于1。
3.1.3 供应商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天)独立完成过1条二级及以上公路的预防性养护施工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附施工合同、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交竣工证明材料、发包人联系方式(含名称及电话号码)等彩色扫描件。如供应商未完整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供应商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4 供应商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供应商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不得为C级和D级,未被评价的供应商,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1.5 供应商具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至少担任过1条二级及以上公路的预防性养护施工的项目经理,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至少担任过1条二级及以上公路的预防性养护施工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最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所属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3.1.6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专职安全员(交安C类)1人,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或考核合格证书),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7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 在采购阶段不作要求,合同阶段按采购人要求配置 。
3.1.8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 /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9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
3.10 特殊资格要求:本项目用于灌封的材料必须是单组分油性冷补液体灌封材料,品牌不限,但必须满足附件技术指标要求(指标允许正偏离),供应商应在响应 文件中明确采用的材料品牌和型号,并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用以佐证。
3.1 请于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7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及第3条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胶装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至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商铺128号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3.3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采购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0时30分,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盖章签字后的彩色PDF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设置密码)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63982970@qq.com,第一信封、第二信封应分开传递(清楚标明信封序号、公司名称)。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邮箱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公告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采购对未中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八.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日喀则养护中心
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南路
联系人:扎西德勒/扎西平措
联系方式:17789914243/18089914691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商铺128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681729060(工作时间)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