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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色尼区色雄乡东庆村至比如县达塘乡玛搽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年08月16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669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色尼区色雄乡东庆村至比如县达塘乡玛搽村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那曲市交通运输局以那交发〔2022〕6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90%+市级配套资金5%+县级配套资金5%。招标人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曲市色尼区色雄乡东庆村至比如县达塘乡玛搽村公路改建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那曲市色尼区和比如县

2.2规模:该项目位于色尼区和比如县境内,路线总长43.541公里,项目起点位于那曲市色尼区至色雄乡既有公路,途径俄色村、耐普村、达宗村,终点位于G558线K287+650处。技术标准:本项目路线主线及支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土路肩硬化2*0.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I级,技术指标符合交通运输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JTG/T 3311-2021)要求。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监理。

2.5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6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如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8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40公里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为彩色扫描件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最低要求如下:(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3)各投标人不得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列入从业禁止名单。(4)近三年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有围标串标记录的企业不具备投标资格。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如下:

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20年8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须体现人员姓名及职务等相关信息),以上资料均为彩色扫描件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上述人员应提供连续近6个月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如下: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最低要求如下: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为投标人的下属机构或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需提供连续近6个月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 /   。

截至发布公告前一天,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一年度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一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8月22日00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那曲市色尼区浙江中路25号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13469478417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雪顿古镇东150米(妙光大道西)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1811673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