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某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邀请单位征集公告
1.概况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项目邀请招标流程,现对西藏自治区某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邀请单位进行公开征集,征集人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某项目开展招标工作时,邀请单位从本次入围的单位中随机抽取。
2.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共划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施工监理及第三方检测3个类别。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征集要求每个类别的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所需资质及业绩如下:
技术咨询服务类别: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勘察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条里程不低于2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及一座公路特长隧道(单洞长度≥6公里)的勘察设计业绩。
施工监理类别: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条里程不低于2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及一座公路特长隧道(单洞长度≥6公里)的施工监理业绩。
第三方检测类别: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条里程不低于2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及一座公路特长隧道(单洞长度≥6公里)的检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截图,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技术咨询服务类别另须提供勘察设计批复文件;施工监理类别另须提供交工验收证明),以上资料均为彩色扫描件。同个类别,满足业绩要求的公路业绩可包含隧道业绩,隧道业绩也可作为独立业绩参与审查。
(三)近三年经审计的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四)在交通运输部公路从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最新年度)为C级或D级的单位不具备申请资格。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一)一年以内因信访、环保、安全、质量、审计、履约等原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
(二)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征集类别的申请。
3.4 若申请人提供的业绩在符合3.1条第(一)款的业绩要求前提下,所提供的公里特长隧道业绩为单洞长度≥9公里,征集人将视业绩情况择优选择。
3.5 申请人应将近五年内符合3.1条第(一)款的业绩全部提供,征集人将视业绩情况择优选择。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合格制 。
5.申请文件的编制、装订及密封要求
7.1申请人按照本公告附件:西藏自治区某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邀请单位征集申请文件格式编制申请文件。
7.2申请文件一正一副及PD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共同封装在一个封套内,封套格式自拟。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3日10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9时30分至10时30分将申请文件递交至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7. 其他
7.1申请人应随时关注征集人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出的公告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申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7.2本次征集入围结果不予公示,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申请人。
8.联系方式
征 集 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15号 |
邮政编码:850000 |
联 系 人:史 强 |
电 话:0891-6839101 |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