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国道109线2023年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年05月19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09线2023年专项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青藏公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起点位于国道109线青藏公路桩号K2903+972,终点位于国道109线青藏公路桩号K2907+472,路线长度约为3.5km。本段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行政管辖境内,本段既有路按设计车速60Km/h进行设计,路基宽度10.0米,路面宽度7.0米,土路肩宽度2×1.5m。既有道路全线采用沥青路面设计,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建设内容、技术标准及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己落实;

2.4 建设地点:国道109线K2903+972-K2907+472段;

2.5 建设工期: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7 质量要求: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证书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投标人应满足《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藏交发〔2021〕293号)文件中关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要求:信用评价为C级的,有效期内不允许在区内参加任何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及承担项目、D级的三年内不允许在区内参加任何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及承担项目。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各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3.5公里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信息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备选人)、项目总工(及备选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3)各投标人不得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列入从业禁止名单。

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及备选人)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及备选人)要求: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项目总工(及备选人)要求: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担任过至少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注: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及备选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及备选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要求时间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及备选人)应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三险(养老、医疗、工伤)证明材料,以上人员要求无在岗项目(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招标阶段不要求  。

3.1.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 招标阶段不要求 。

3.1.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 招标阶段不要求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00时00分至2023年5月25日23时59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2日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它事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解密的情况除外)。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青藏公路分局)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桥北路4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79-8482094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水景花园2区6排1号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1898994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