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金沙江堰塞湖省道201线灾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交工安全性评价询比采购公告

日期:2023年04月06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采购编号:(GZHD-XZGL230220)

金沙江堰塞湖省道201线灾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交工安全性评价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金沙江堰塞湖省道201线灾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交工安全性评价

1.2 采购人: 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3 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波罗乡(桩号K227+000),线路由北向南展布,终点位于格朗西金沙江大桥(桩号K687+503.18)。路线全长约456.672公里,其中重建路段199.815公里,工点恢复段落6.73公里,利用段落250.127公里 。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金沙江堰塞湖省道201线灾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交工安全性评价。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审批部门的批复,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 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境内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交工安全性评价报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及行政许可。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公路专业)或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2021,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近三年经审计的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工作。业绩证明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中查询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网站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提供的网页截图信息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该项目业绩,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自身原因出现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可在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并附查询网页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工伤、养老)。

(6)其他要求:     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 年 4 月 7 日至2023年 4 月 13 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 时,下午15时30分至18 时(北京时间,下同),现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前往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B区63栋1单元11楼)报名并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整。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4 月 17 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会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对在廉政建设、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环节出现不履约、不服从管理的咨询服务单位,采取“四个一律”,即:信用等级一律评为最低等次;一律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一律永久禁入西藏交通建设市场;一律抄告涉事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央企直接向国务院国资委反映。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5号

邮政编码: 850000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13581825278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拉萨市昂康东路支行

账    号: 25980001040014633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B区63栋1单元11楼           

邮 政 编  码:850000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13659548718

                                 2023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