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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09线2023年专项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询比公告

日期:2023年03月13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项目概况:

国道109线2023年专项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6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下午15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获取询比文件资料彩色扫描件(含潜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至563982970@qq.com获取询比文件,并于2023年3 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施工监理招标项目清单:

国道109线2023年专项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50万元,对国道109线K2903+972~K2907+472段公路路面病害进行整治

项目编号:HDCXZ-2023003-2

采购方式:询比招标

预算金额:约15万元(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的费用为准)

最高限价: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的费用为准

质量目标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采购规模及内容:包含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按照《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非招标方式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19-2021年度)经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新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近3个月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在 “信用中国” 网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2.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4供应商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5供应商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

2.6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备选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为供应商的下属机构或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由该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

2.7供应商近五年(2020年1月)至今独立完成过1项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业绩。

2.8供应商(2019年-至今)内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评定为D级,且(2021年-至今)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评定为C级。

2.9接受和履行保密承诺书相关内容,方可进行投标。

三、获取询比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6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 时00 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发送获取询比文件资料彩色扫描件(含潜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至563982970@qq.com获取询比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获取询比文件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3.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采购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10时00分,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盖章签字后的彩色PDF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设置密码)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63982970@qq.com,第一信封、第二信封应分开传递(清楚标明信封序号、公司名称)。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邮箱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日,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上刊载。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采购对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评审办法: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桥北路4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79-8482094(工作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商铺12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7389918190(工作时间)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738991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