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7克玛村至夏曲卡段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17克玛村至夏曲卡段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公路局以《关于下达那曲国省公路接管组2023年国道317线克玛村至夏曲卡段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藏路办发〔2023〕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那曲国省公路接管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及内容:国道317线克玛村至夏曲卡段(K1779+000-1814+000)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施里程35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
本次招标范围: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
2.2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80 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730 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如下: 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满足(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如下: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监理业绩(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网上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三者缺一不可) 。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最低要求如下:(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3)各投标人不得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列入从业禁止名单。
3.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备选人)最低要求如下: 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担任过至少1项公路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网上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三者缺一不可),需提供连续近六个月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最低要求如下: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为投标人的下属机构或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需提供连续近六个月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3.1.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 无 。
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最新 年度西藏自治区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西藏自治区未评价时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 最新 年度公路施工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均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1日00时00分至2023年2月16日00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6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那曲国省公路接管组
地 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北路20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96-3947540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塔玛东路1号领秀翡翠湾6栋一单元15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91-6225166 1788800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