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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普通国省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2年08月26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3276001

1.招标条件

2022年全区普通国省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前期工作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西藏自治区公路局,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国省公路路域内。

2.2建设规模:完成昌都市境内国道214、317线,林芝市境内318线,山南市境内省道509线共78.563公里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估算投资约3928万元,最终以实际批复为准。 

2.3服务期限:40日历天,后续服务:项目开始实施至竣工验收完成后一个月。

2.4招标范围:2022年全区普通国省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的检测报告分析、详勘、方案设计、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一阶段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编制、专题报告、工程量清单编制、交竣工验收期及缺陷责任期内配合服务等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6技术标准

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西藏自治区国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等中的相关规定,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文件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如下: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如下: 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两条三级及以上养护或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设计业绩,累计设计里程 50 公里以上,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或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认定时间以勘察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最低要求如下:各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3.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如下: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养护或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相关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 5 年以上公路工程设计工作经验,独立负责完成过一条三级及以上养护或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或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认定时间以勘察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

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如下: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参与过至少 1 项养护或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或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认定时间以勘察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技术负责人须提供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

3.1.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财务要求为: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2021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截至 2022 年 9 月 2 日 2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2021 年度西藏自治区 重点公路 (序列名称)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 最新 年度公路勘察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 2022 年 9 月 2 日 24 时 00 分,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至  2022  年  9  月 2  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9 月 20 日 09 时 5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                

地      址: 拉萨市德吉中路1号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 系 电话:0891-683481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阳光都市南区4栋2单元501  

联  系  人: 崔先生                                                             

联 系 电话:13298918901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 0891-6040053/6040040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