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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公路分局国道318线K4774+164—K4774+220段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2年08月04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项目编号:GZFT【2022】-XZ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喀则公路分局国道318线K4774+164—K4774+220段灾害防治工程的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西藏自治区公路局以藏路发[2022]10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日喀则公路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日喀则公路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日喀则公路分局国道318线K4774+164—K4774+220段灾害防治工程;

2.2 建设规模:国道318线K4774+164—K4774+220段,路线全长0.056公里,含拆除原有涵洞,改建成1-20米桥梁,拆除原铁路横洞出口明洞15米,改线顺接13.4米横洞出口明洞;工程建安费567.0479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己落实;

2.5 建设地点:国道318线K4774+164—K4774+220段;

2.6 建设工期: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7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满足(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

注:投标人应满足《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藏交发〔2021〕293号)文件中关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要求:信用评价为C级的,有效期内不允许在区内参加任何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及承担项目、D级的三年内不允许在区内参加任何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及承担项目。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8-2020年度或2019-2021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中桥和1条明洞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八)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及备选人)要求: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及备选人) 要求: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业绩。

注: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及备选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均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八)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同时项目经理(及备选人)、项目总工(及备选人)应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备选人)要求: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为投标人的下属机构或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由该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备选人)应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3.1.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

3.1.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6日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其它事项

(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且在开标现场登录 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日喀则公路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5400000MB0Q10413N

(3)开标当天各投标人尽量提前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避免拥堵,建议同时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方便现场解密。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日喀则公路分局

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山东路16号

联系人: 石先生    

联系电话:0892-8822709

(2)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花园G区2栋

联系人: 冉女士    

联系电话: 1998941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