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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72号(D类53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年09月19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达春代表:

您和其他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吉隆县3个农村公路通畅项目落地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结合农村公路“以奖代补”政策及全区实际,编制了“十四五”期全区乡镇、行政村通畅项目建设计划,吉隆县G219线岔口至麦玛村公路、吉隆县G219线至恰门巴村公路、吉隆县G219线岔口至洛麦村公路已纳入日喀则市第一批建设计划,计划2023年开工建设。因涉及珠峰保护区核心区,项目前置要件办理工作难以开展,于2023年5月将建设计划进行了调整。因此无法实施该项目,请予谅解。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积极与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沟通对接,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并积极配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工作,争取将以上项目落地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处

联系电话:0891—6810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