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9号(D类11号)建议的答复
鲁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对丁青县G317线至嘎塔乡公路进行改扩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丁青县G317线至嘎塔乡公路改(扩)建工程于2013年6月26日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达批复,藏交发〔2013〕291号,沥青混凝土路面,批复总投资6180.80万元,该项目于2013年11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竣工,主要解决嘎塔乡通畅问题。目前道路坑洼,出行不畅,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养护到位。
“十四五”期,我厅主要任务是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到2025年,实现100%的乡镇和90%以上建制村通硬化路”的目标任务,着力解决我区剩余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问题。且全区697个乡镇和5564个建制村,截至目前,只完成了662个乡镇和4382个建制村通畅,全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仍然有较大缺口,您提出关于申请对丁青县G317线至嘎塔乡公路进行改扩建相关建议暂时无法实施,请予谅解。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为县人民政府,由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养护管理事宜,我厅将责成市、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同时建议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主动与本级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多渠道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根据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逐步安排通乡道路提档升级等相关事宜,着力解决农牧民群众出行难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处
联系电话: 0891—681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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