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60号(D类43号)建议的答复
尼玛江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昌都市八宿县白马镇布玉村至夏里三乡公路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昌都市八宿县白马镇布玉村至夏里三乡(夏里乡、拥巴乡、瓦乡)段S502的重要组成路段。实施该项目对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改善交通出行条件,提高道路运营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因川藏铁路的建设,项目区域已陆续实施建设S502洛隆至腊久段、S502腊久至尼提段、S303同卡至尼提段、S303尼提至康玉宗热村段等项目,区域路网逐步完善,基本满足沿线居民出行需求。
鉴于目前,我区交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仍没有一条高速公路连接祖国内地,仍有44个乡镇及1427个建制村未实现通硬化路,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与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发展要求相比仍显不足,补短板、强弱项工作仍然十分艰巨,加之“十四五”规划中央投资十分有限。因此,对于昌都市八宿县白马镇布玉村至夏里三乡公路工程,我们难以纳入“十四五”规划并实施,请予谅解。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
联系电话:0891-6811170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