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38号(D类66号)建议的答复
土登江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精神和要求,我区结合西藏实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20〕18号)。
《方案》理顺了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市(地)人民政府(行署)事权和县(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提出了养护管理和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建立了资金保障机制,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按照县道和重要专用公路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及其他专业公路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进行补助,自治区、地市、县(区)按照5:3:2承担;按照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包括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替代性返还+增长性补助”)的15%,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按照各市(地)农村公路占比测算,列入各市(地)下一年度预算;农村公路抢险保通费用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县级人民政府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昌都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印发了《昌都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2020年我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从全区遴选昌都市、那曲
市申扎县和阿里地区噶尔县作为全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推荐市、县,积极对接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并申报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市、县方案,申请纳入国家试点区范畴,经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后,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686号),确定昌都市和那曲市申扎县、阿里地区噶尔县为全国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区。昌都市的试点主题为《高原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试点主题路长制)》。
(一)积极协调落实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对接自治区财政厅申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资金,2021年自治区财政已足额下达昌都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补助资金3529万元和2409万元。
(二)及时开展试点工作调研和督导工作。2021年5月31日至6月8日,交通运输厅厅领导带队,通过现场调查、查阅资料、问询工作人员和当地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围绕“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工作推进情况,特别是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和试点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和督导。
(三)研究制定了提案承办方案。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昌都市关于加快推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提案承办工作,深入讨论、认真研究后制定了《昌都市关于加快推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提案承办方案》,明确了办理目标、责任、方式、措施和期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紧紧围绕代表提出的“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试点三年内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资金保障力度,适当加大中央预算及车购税资金倾斜力度,推动试点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的建议,并结合昌都市的实际。开展如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将试点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发挥交通运输厅和财政厅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力度,充分调动昌都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属地和主体责任,督促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财政局推进试点创建工作,确保试点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同自治区财政厅的沟通协调机制,严格按照《高原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申请书(试点主题路长制)》试点方案,指导和协助昌都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好试点区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发挥昌都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完善联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试点工作。
(三)抓投入,申请加大资金支持倾斜力度。一是督促昌都市交通运输局加大向昌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力度,积极对接本级财政部门,尽最大努力争取本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二是积极配合协助昌都市交通运输局向自治区财政申请解决试点区工作开展经费需求。三是及时关注交通运输部最新政策动态,积极汇报衔接、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四)加强试点评估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藏政办发〔2020〕18号)、《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686号)精神和要求,针对《高原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申请书(试点主题路长制)》昌都市试点创建方案,跟踪试点工作进展,加强试点评估和工作指导,确保试点落地见效。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养护管理处)
联系电话:0891-6838389转6322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