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区交通运输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自治区公路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统筹推进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有关部门编制自治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拟订全区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机制改革。
(四)承担全区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区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统筹协调交通运输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关事项。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监督工程质量有关工作。承担全区国省道千线公路的管理和维护,指导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自治区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九)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起草渔业船舶检验地方性法规草案,拟定有关制度。承担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
(十)承担全区公路、水路交通战备物资的储备、调拨等工作。负责全区公路、水路国防交通动员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组织制定公路、水路国防交通保障方案,为军事行动和其他应急任务提供国防交通保障等工作,助力国家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
(十一)负责全区国省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十二)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十三)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统筹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助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
(十四)负责与青藏集团公司拉萨铁路办事处、中国民用航空局西藏自治区管理局、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协调联络工作。
(十五)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六)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交通运输厅机关为交通运输厅二级预算单位,设有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规划处、建设管理处、农村公路处、国防交通处、公路养护管理处、运输服务处、交通执法监督处、安全监督管理处、财务处、审计监督处、人事处、党建工作处(机关党委)、后勤服务中心共15个处室(中心)。
三、部门预算构成
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64,241.80万元,比上年减少311,440.47万元,下降12.0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部门收入预算中不包含上年结转,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中含上年结转812,075.03万元;二是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资金844,368.00万元,比2024年中央提前下达资金减少764,747万元;三是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中新增政府性基金化债债券资金1,357,510.00万元。支出预算2,264,241.80万元,比上年减少311,440.47万元,下降12.0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部门支出预算中不包含上年结转,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中含上年结转812,075.03万元;二是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资金844,368.00万元,比2024年中央提前下达资金减少764,747万元,因此2025年交通运输支出等预算支出减少;三是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中新增政府性基金化债债券资金1,357,51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财政安排本部门“三公”经费158.90万元,比上年增加1.93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93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出差量大,油料费增加;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2025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年初公务用车保有19辆,年内国内公务接待力争不突破3批次、23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70.70万元,比上年减少1.88万元,下降0.28%,基本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本着过紧日子的思想合理安排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比2024年减少5.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服务类采购预算中包含“车辆保险”预算5.0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7,867.47平方米,车辆19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53个,资金2,264,241.80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54000024T000001841412-S303线康玉至多吉岔口段建设工程 | 41198 | 1.完成项目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安、配套房建等合同约定全部施工内容,达到交工验收条件。2.完成项目交工验收。 |
54000024T000001854586-G219线米林至丹娘乡至墨脱更帮拉段 | 100000 | 路面工程完成12.985公里,桥梁工程完成79米,隧道工程正洞完成1880米,平导2400米,斜井735米。 |
54000024T000001862010-西藏自治区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鲁朗镇至林芝段(色季拉山越岭) | 70000 | 路基工程完成100%,桥梁完成100%,隧道主洞开挖1325米,占比28.6%,仰拱完成1320米,占比43.7%,二衬完成1320米,占比27.7%。 |
54000024T000001862012-西藏自治区G318线戛日松多至左贡线段(东达山越岭)、左贡过境段、波密过境段 | 40000 | 完成项目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安、配套房建等合同约定全部施工内容,达到交工验收条件。 |
54000024T000001862014-西藏自治区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田妥至根要村段(业拉山沿怒江越岭) | 182000 | 1.路基工程完成28.47%;2.桥梁工程完成19.15%;3.涵洞工程完成27.9%;4.隧道工程掌子面开挖完成8675.6米,占比40%,二衬累计完成2458.5米,占比34%,仰拱累计完成7476.5米,占比32%。平导开挖完成1201米,占比25%,仰拱完成1023米,占比21.5%,二衬完成903米,占比19%。 |
54000025T000002016669-昆莎机场至狮泉河公路新建工程(色佐隧道进口至切拉热巴隧道出口) | 60000 | 完成征地拆迁事项,主洞推进2000米,完成一座桥下部结构 |
54000025T000002095726-国道219线察隅至吉瓦图(滇藏界)段公路改建工程 | 150000 | 1.路基工程开累完成45%;2.桥梁工程开累完成55%;3.涵洞工程开累完成89%;4.隧道工程开累完成21%。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隐性债务化解有关事宜涉密,未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