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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日期:2024年01月26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部门(单位)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属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下设的一个机构,一个事业单位,主要管理国道109线、省道206线公路建设和公路,桥梁、隧道、涵洞、沟槽普查暨养护管理,养护、维修及公路规划、测浍、改建;并维修辖区公路的路产路权,确保公路畅通。具体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公路发展战略、规划、规章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制定分局公路交通规划及现有公路技术改造方案,负责管养路段国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三)负责编制管养路段的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管养路段公路和桥梁工程的验收工作。

(五)制定公路科技政策和规范,负责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运用。

(六)负责管养路段的路产路权的保护工作。规划、审批和管理公路两侧各种构造物和广告、宣传等设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审批公路沿线的各种建筑设施。

(七)承担公路、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业务。

(八)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干职工队伍建设和劳动人事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管理本局下属各单位。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青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辖纳赤台公路段、雁石坪公路段、安多公路段、当雄公路段。

青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内设七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党群办)、公路养护科、工程建设科、应急保障科(安全生产管理科)、路网监测科、财务审计科。

青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三级预算单位,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四级预算单位包括:青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纳赤台公路段、雁石坪公路段、安多公路段、当雄公路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收支总预算36549.65784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462.745008万元、上年结转86.91283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44.5485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4.3024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8.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2.09万元、就业补助支出387.804万元、社会福利支出25.14万元、上年结转86.912834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36549.657842万元,同比减少1852.3899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其中:上年结转86.912834 万元, 占0.24%;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462.745008万元,占99.76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总量36549.657842万元,同比减少1765.4771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7473.965008万元,占47.81%;项目支出18494.922834万元,占50.6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549.657842万元,同比减少1852.3899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6462.745008万元、上年结转86.91283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44.5485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4.3024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8.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2.09万元、就业补助支出387.804万元、社会福利支出25.14万元、上年结转86.9128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462.745008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减少1852.38994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及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462.7450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44.548512万元,占90.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4.302496万元,占5.28%、卫生健康支出428.86万元,占1.18%、住房保障支出652.09万元,占1.79%、就业补助支出387.804万元,占1.06%、社会福利支出25.14万元,占0.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我中心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费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73.9650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60.90430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5435.27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69.6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8.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4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3.08万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779.617312万元(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1054.652496万元、住房公积金65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1.5725万元(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13.060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02.49万元(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08.70万元、车辆保险101.870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车运行费25.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4.00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场油价变动幅度较大;公务用车购置年限较长,维修费用较往年有所增长。

2024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4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原因是根据《西藏自治区委员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藏委厅〔2023〕1号)精神,青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单位性质由参公事业单位变更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辆,其中其他用车33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9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辆、其他用车27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路养护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8个,资金18376.81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311.00万元,地方资金16065.81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8个,分别是:国省公路小修保养(直达),资金4086.00万元;国省公路小修保养,资金4710.00万元;川藏铁路西藏段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工程(桥梁健康监测、灾害监测)项目,资金661.19万元;公路安全提升项目,资金2311.00万元;全区国省公路养护用房急需建设项目,资金5640.00万元;国道109线专项工程,资金550.00万元。占年初预算总额的97.72%。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