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3-04)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第十三项:西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西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自治区承担交通设施建设的主要力量,2017年以来却因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19次受到处罚。督察发现,公司在承建G216线项目期间,擅自新增取土取料点41处、扩大取土取料点面积23处,变更部分取土取料点位置,违规占地面积6200余亩,其中部分位于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
核查情况 | 关于G216项目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根据指挥部核查,新增取土取料点40处、扩大取土取料点面积18处,变更取土取料点位置34处。 |
整改目标 | 全面完成各项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任务。 |
整改措施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加强对相关交通建设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考核监督,督促指导企业加强自身环境管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长期坚持) |
牵头部门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责任人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江祥林 |
联系电话 | 0891-6831914 |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 一是严格落实常态化监督考核制度。印发《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中心)、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严格实施日常动态调度督导制度。由区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日常监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对整改任务、领导机制、进度报告、年度总结、验收资料及动态信息等建立台帐,严格实行清单化调度机制。三是严格实施环保问题公开披露制度。在交通运输厅官网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版块,对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向社会及时公开,接受监督。充分运用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开和披露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生态环保信息和典型案例。四是积极营造良好的生态环保工作氛围。我厅积极组织相关环境保护培训,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厅机关、厅属各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生态环保工作氛围。引导相关交通建设企业定期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对承建项目生态环保问题层层推进抓落实、紧盯任务促整改,努力实现社会环境质量、企业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和可持续发展。督促指导相关交通建设企业健全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高要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加强自身环境管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 我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做好对相关交通建设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考核监督,督促指导企业加强自身环境管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