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问题(27-336)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修建拉萨至那曲高速公路时,在拉萨市当雄县乌玛塘乡郭尼村 5 组的“加庆”、“空木爬”采挖了砂石,工程结束后未进行生态修复;在“支那朵”修建了施工临时住所,工程结束后未拆除,也未进行生态修复。现在支那朵遗留的临时住所上修建了砖厂和搅拌厂,没有相关手续。 |
核查情况 | 经核查,“加庆”、“空木爬”取料场分别位于主线桩号K3657+531右侧1.624Km处、K3657+565右侧2.485Km处。该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实际为2018年6月29日办理,施工单位于2020年5月至2020年8月期间在该取石场取料用于路面碎石加工,施工单位于2021年10月对“加庆”、“空木爬”取料场完成了部分整平、覆土生态修复工作,不存在未进行生态恢复的情况。 “支那朵”位于主线桩号K3657+374.9右侧426.58m处。该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实际为2018年11月26日办理,施工单位于2019年5月至2020年8月期间在该临时用地用于建立沥青拌和站,“支那朵”修建的沥青拌合站及施工临时住所的临时用地已办理相关手续。在项目完工后,乌玛塘乡政府及郭尼村村委会将原沥青站料棚及临时用地租给了江白曲拉农牧民合作社使用,并明确后续由此合作社办理用地相关手续及恢复验收等相关工作,2021年12月份经当雄县交通局召开协调会,对该沥青站临时用地恢复进行了责任划分,根据划分的内容,施工单位已将划分的部分进行了整平、覆土,剩余植草绿化恢复工作,计划在2022年5月初具备条件后进行。目前,江白曲拉农牧民合作社已办理了此临时用地相关环评手续。因此交办问题中提出的:“在‘支那朵’修建了施工临时住所,工程结束后未拆除,也未进行生态修复。现在‘支那朵’遗留的临时住所上修建了砖厂和搅拌厂,没有相关手续”情况不属实。 |
责任单位 | 西藏交发集团有限公司 |
责任人,联系电话 | 索朗平措18076919444 |
牵头部门 | 交通厅建设管理处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旺堆珠扎18065856521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施工单位于4月9日开始对“加庆”、“空木爬”取料场进行恢复工作。 4月9日,对“加庆”取料场进行边坡刷坡、整平、覆土处理,期间对恢复整改工作进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每日一报,于4月14日完成刷坡、整平、覆土工作,期间共计投入4台挖机,2台装载机,10台运输车,人员14名,并安排了1辆洒水车对便道、取料场进行洒水降尘。共计完成3067平方米的整平、覆土工作,共计回填土方1534方。 4月14日,开始对“空木爬”取料场进行边坡刷坡、整平、覆土处理,并于4月15日完成刷坡、整平、覆土工作,期间共计投入5台挖机,2台装载机,10台运输车,人员14名,并安排了1辆洒水车对便道、取料场进行洒水降尘。共计完成3880平方米的整平、覆土工作,共计回填土方1940方。 针对“支那朵”沥青站临时用地,施工单位于2021年12月对当雄县交通局协调划分范围内的临时用地进行了整平、覆土处理,期间共计投入5台挖机,2台装载机,15台运输车,人员14名,共计完成7200平方米临时用地的整平覆土工作,共计回填土方3600方。 4月26日安排了14名工人进行播撒草籽和对边坡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工作,覆盖面积共计14000平方米,撒播草籽面积共计14147平方米,撒播草籽130公斤,同时安排了1台洒水车开展洒水养护工作,已按要求完成全面恢复生态整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