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西藏自治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月1日,向我区反馈了督察意见,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中生环督办函〔2022〕17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整改工作要求,坚决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藏党发〔2022〕20号),结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整改目标
对照《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整改方案》,涉及交通运输厅共5项整改任务,其中作为责任单位的2项整改任务,作为牵头单位的2项整改任务,作为配合单位的1项任务。针对涉及交通运输厅的5项整改任务,对标对表,明确责任单位、部门和整改时限。按照“一案一策”原则,明确整改措施、生态恢复标准和时序安排,要求如期完成整改工作。
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我厅所有在建和完工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并组织对已整改项目开展“回头看”。对环保督察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提出针对性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时完成整改工作。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体系,作为市场准入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整改任务和措施
(一)作为整改责任单位2项整改任务
1.对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理解不到位,对青藏高原冰川等生态系统脆弱敏感、自然生态一旦遭到破坏难以恢复的严峻现实认识不充分、不清醒。有的干部不算长远账、整体账,认为现阶段发展不可避免要破坏生态环境,甚至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盲目发展、无序开发。有的干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要么行动迟缓,已经决定的事情久拖不决;要么简单粗放,科学论证不足的情况下就“拍脑袋”决策。
整改目标: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对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重要性认识更加深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更加主动。
整改措施:①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定期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保护决策部署纳入党组织学习计划。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重点内容,系统开展专题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算好生态环境保护长远账、整体账,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成果转化为建设美丽幸福西藏、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生动实践。(长期坚持)②充分利用西藏交通公众号等平台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自治区党委关于“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中涉及创建生态文明高地的内容。通过项目现场宣讲、典型案例现场会等方式将生态保护条例、违法惩处办法,宣传到项目建设指挥部、施工单位及一线作业班组,让生态保护利剑悬挂在各参建人员脑中,并切实建立起生态保护第一责任人意识。(长期坚持)③严格贯彻执行《西藏自治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综合采取干部监督、执纪监督、作风监督等方式,对厅属各部门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全面监督,倒逼责任落实。(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达娃欧珠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厅党建处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厅属各部门和单位、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发展与保护协同推进不力
西藏生态环境重在保护,但自治区一些地方保护优先意识不强,对“走出一条生态友好、绿色低碳、具有高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理解不深,简单套用传统的发展思路来抓建设、搞开发。
整改目标: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坚持交通运输领域生态保护第一,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升绿水青山颜值,做大金山银山价值。
整改措施:①成立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着力创建“三区一高地”领导小组,下设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专项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长期坚持)②印发《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落实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工作的通知》,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明确各项任务分工,切实落实各项工作。(长期坚持)③以案促改,深入分析交通运输行业发生破坏生态环境可能的环节、内容、重点单位及时间点,并一一提出相对应的源头治理措施,保障源头治理落实落地。④建立交通生态环保巡查常态化制度,实行设计、监理、施工全过程和全覆盖检查,不留死角,全力推动交通运输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或群体性环境事件、未开展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合格等情况,给予参建单位相应处罚,在当年的信用评价总分中进行相应扣分并纳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刘志强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厅厅属各部门和单位、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作为牵头单位2项整改任务
1.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到位
对交通设施建设单位监督管理不严,生态环境责任层层衰减。全区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问题十分严重,仅2022年3月就发现81起破坏行为。督察进驻期间,群众对此类问题反映强烈,来电来信举报多达30余件,约占生态破坏类信访举报件的十分之一。
整改目标:健全完善交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
整改措施:①严格履行交通运输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成立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立行立改)②针对81起生态破坏问题和27起群众举报案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每一个案件整改整改时序和目标,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压实推进逐项销号。按照“一案一策”原则,实行分管副厅长包保机制,厅建设管理处、农村公路处、边防公路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督责任,厅综合规划处抓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立行立改,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③完善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管理机制和生态环保责任终身制,严明施工、监理单位失信惩戒、资金扣减及负责人失信黑名单等措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2022年12月31日完成考核办法制订,长期坚持)④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培训,每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定期巡查活动,坚决遏制交通领域环境违法行为高发态势,提升全区交通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水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施细则制订,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冯振中、李华强、江祥林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边防公路处、农村公路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自治区承担交通设施建设的主要力量,2017年以来却因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19次受到处罚。督察发现,公司在承建G216线民丰至改则公路新改建工程期间,擅自新增取土取料点41处、扩大取土取料点面积23处,变更部分取土取料点位置,违规占地面积6200余亩,其中部分位于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各项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任务。
整改措施:①引导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定期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聚焦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承建项目生态环保问题层层推进抓落实、紧盯任务促整改,努力实现社会环境质量、企业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和可持续发展。(长期坚持)②引导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健全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高要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长期坚持)③责成西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承建的22个公路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系统全面梳理,具体对环保实施进度、临时场站、临时堆存点、生活废水、三级沉淀池、拌合站烟气、施工场地废旧材料等开展系统排查,逐一建立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提出针对性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时完成整改工作。(立行立改,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④责成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督促施工企业对G216线新藏界至改则公路新改建工程擅自新增取土取料点、扩大取土取料点面积、变更取土取料点位置、违规占地等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工作。(立行立改,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⑤对承建项目违法违规施工、监理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信用评价扣分等。督促企业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江祥林
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作为配合单位1项整改任务
那曲色尼区砂石开采违法违规问题突出,严重破坏高寒草原生态环境
2018年以来,那曲市色尼区多次以地方文件变相批准中建交通建设工程(西藏)有限公司1号砂石料场等多个砂石料场,未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和草原征占用手续等,放任其在草原上长期非法开采。其中,1号砂石料场野蛮开挖山体,开采砂石97.3万立方米,超过批准量的9倍,占用破坏草地面积181.5亩。
整改目标:完成砂石开采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健全完善草原开发建设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①配合那曲市责成中建交通建设(西藏)有限公司对1号砂石料场废石进行全面清理,对破坏的181.5亩草场进行生态恢复。(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②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并督促企业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牵头领导:江祥林
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 、保障措施
(一) 健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厅党委书记任组长,厅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厅其他领导、厅属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各地(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及考核,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展,达到整改预期。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达娃欧珠 厅党委书记、副厅长
常务副组长:刘 志 强 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副 组 长:陆 从 福 拉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赤列朗杰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江 嘎 山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米 次 林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普布顿珠 那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 文 德 昌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罗 宏 鹏 阿里地区行署副专员成员
罗布次仁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冯 振 中 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李 华 强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江 祥 林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陆 爱 本 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行政负责人
刘 涛 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 定 荣 厅办公室主任
次仁罗布 厅党建工作处处长
胡 登 奎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牛 子 春 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格 桑 厅综合规划处一级调研员
罗 追 厅财务处副处长
李 素 萍 厅审计监督处处长
扎西罗布 厅交通运输处处长
张 忠 仁 厅建设管理处副处长
丹增曲扎 厅农村公路处处长
旦巴旺杰 厅边防公路管理处处长
李 杰 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西绕多吉 厅交通执法监督处处长
尼玛次仁 厅公路养护管理处处长
刘 布 阳 厅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尼玛卓玛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
米玛次仁 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阿旺朗杰 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书记
索朗多吉 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晨 晖 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书记
刘 洁 山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旺堆多吉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谭 斌 昌都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 红 波 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亚 欧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布次仁、冯振中、江祥林、陆爱本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刘涛、格桑、张忠仁、丹增曲扎、旦巴旺杰、尼玛次仁、阿旺朗杰。
(二)紧紧围绕固本强基,完善管理制度。
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和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管理机制,通过办法的制定和严格执行,将严明失信惩戒、资金扣减等措施,倒逼交通设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面对生态环境保护身上有担子、心里有敬畏,确实做到奖惩分明、激励约束并举并重。
(三)建立台账管理,严格督查督办。
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分解落实的整改任务、领导机制、进度报告、年度总结、验收资料及动态信息等建立台帐,严格实行清单化调度机制,由厅办公室协助日常督查督办,强化提醒、定期通报,全程跟踪监督整改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及时验收销号。做到整改不落实不放过、不到位不放过、不达标不放过。
(四)畅通举报及反馈渠道,强化信息报送。
畅通生态环保来信、来访、举报渠道,建立环保督察整改信息沟通、报送、联络机制,厅属各部门、单位和地(市)交通运输局的整改进度、检查督导及落实的整改举措情况第一时间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月报送阶段性进展,每季度报送一次总体整改进展,每半年全面总结报送一次,有关信息报送、情况进展总结等将作为环保督察整改成效的一部分,纳入各单项整改任务验收综评范围。充分运用报刊、网站、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生态环保信息和典型案例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开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