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厅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讲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民族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以法治护航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夯实长治久安根基。9月 18日下午开展了区交通运输厅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讲座。厅机关各支部、厅属各单位90余人次参加培训。

本次讲座特邀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团成员、西藏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林孝文授课,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边疆民族地域实施路径与对策为核心主题,深刻阐释了贯彻落实该部法律的重大意义。面向区交通运输厅系统干部职工开展系统性、针对性、实务性法治宣讲。
林孝文立足西藏战略定位,结合交通运输联通城乡、服务民生、稳边固边的职能,从立法背景、法治定位、核心宗旨、时代价值四个方面,解读该法作为民族团结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的重大意义。他紧扣边疆治理与交通行业实际,结合公路建设、道路运输、边境保障等工作,拆解法律核心条款,围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风险防范、矛盾化解等重点内容,厘清交通运输系统工作职责,推动法律学习与岗位履职精准对接。

整场宣讲内容务实、贴合行业、实操性强,既有理论梳理,又有行业案例剖析,提出针对性工作对策,补齐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在民族法治知识短板,为全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边疆交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思路。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宣讲紧扣边疆实际、贴合交通业务,进一步加深了对民族政策法规的理解,明晰了交通行业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职责,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服务边疆稳定发展的能力水平。同时,将持续深学细悟《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将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建设融入交通建设、运输服务、行业治理、稳边固边等各项工作,依托交通路网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奋力以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赋能边疆民族团结进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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