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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交通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4年11月18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0月16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召开全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现场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总结西藏农村公路发展经验、思路,梳理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区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副厅长达娃欧珠就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作出安排部署。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布次仁出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旦巴旺杰主持。日喀则市、拉萨市林周县、阿里地区噶尔县、日喀则市谢通门县、山南市错那市有关负责人分别围绕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交邮融合作交流发言。



达娃欧珠充分肯定了十年来西藏“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历史性成就:

这十年,是农村公路网络延伸,通达通畅水平大幅提高的十年。全区农村公路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215.24亿元,新改建里程5.87万公里,解决了6个乡镇、338个行政村通公路,全区乡镇、行政村公路通达率达到100%;新增348个乡镇、3682个行政村通硬化路,乡镇、行政村通畅率分别达到95.55%和82.6%。深入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442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31万公里,进一步强化了农村公路设施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截至2023年底,全区农村公路里程已达9.3万公里。交通运输部门兑现了“小康路上不让任何一地因交通而掉队”的庄严承诺。




这十年,是农村公路管养持续升级,农牧区出行条件大为改善的十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标准大幅提高,试点引领推进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全区已成立97家养护公司。农村公路养护生产模式日益完善,路况自动化检测稳步推进,养护科学决策体系初步建立,路产路权保护逐步到位,应急管理机制逐步健全,路域环境持续优化,管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截至2023年底,全区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农村公路实现“有路必养”,一条条“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正成为一道道美丽风景线,助推形成了一大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小镇。




这十年,是农村公路运输服务持续优化,服务品质稳步提升的十年。全区新增200个乡镇、1432个行政村通客车,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通客车率100%。持续巩固通客车成果,“一县一公司”运营模式在全区得到有效覆盖。农村客运补贴标准大幅提高。不断完善以县域城市为中心、乡镇为节点、村落为延伸的三级农村物流服务网络,累计建设21个县级客运站、230个乡镇综合服务站,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以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为载体,加快农村客货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升城乡交通运输均等化服务水平,共有13个县(区)开通了31条农村“客货邮”融合线路。农村公路运输服务串联起了城市和乡村,融合了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让农牧民群众迈向美好新生活的步伐更加稳健。




这十年,是政策规划标准体系持续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的十年。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出台《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农村公路建设事权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逐步完善农村公路政策体系。围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落实《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逐步建立起现阶段农村公路发展相适应的技术标准体系,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发展更加规范有序。



这十年,是农村公路共建共治共享,发展合力不断凝聚的十年。细化各级路长的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初步形成了“政府指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工作格局,全区农村公路路长总人数达7620人,设置3564个路长公示牌。通过推广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和吸纳低收入群体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农牧民施工企业(队)参与投资400万元以下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累计为全区农牧民群众直接创收28亿元。每年提供不少于1万个公益性岗位帮助农牧民就近就业,已累计安排农村公路公益性岗位11.88万人。切实落实“七公开”制度,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达娃欧珠深刻分析了我区农村交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并对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全力以赴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3-2035)》为总抓手,锚定规划目标,加快提升农村公路路网通畅能力,在完成“到2025年,实现100%的乡镇和90%以上的行政村通硬化路”目标的基础上,提前分阶段确定“十五五”目标任务,高质量编制“十五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




二是多措并举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扎实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持续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水平,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提升农村公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农村客货运营车辆技术维护与安全监管;健全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沿线服务设施和应急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客运、旅游包车等重点领域隐患防治,加大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和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




三是齐心协力优化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完善农村公路建设体制机制,各市(地)要分析研究“十四五”项目推进情况,找准堵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发展。建立更加稳定、可持续的要素保障机制,按规定用好各类中央资金,落实地方政府支出责任,足额落实农村公路配套资金。建立健全农村公路项目联审联批、“绿色保障通道”机制,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实施好“路长制”,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建立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落实“县有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切实提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水平。




四是久久为功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树牢“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管理养护工作力度。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持续加强养护工程力度,树立全生命周期的养护管理理念,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稳步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工作,聚焦2025年具备检测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基本实现自动化检测评定每年全覆盖的目标,各市(地)加强动态跟踪督导,强化技术支持,完善保障措施。研究开展农村公路“一路一档”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进农村公路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




五是持续发力提高农村公路运输服务质量。深化农村公路运输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用好用足农村客运补贴资金,保障农村客运“开的通、留得住”,因地制宜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和城市公交延伸;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网络建设,推动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交通、邮政、供销、商务等部门协同配合的体制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点体系,普及推广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推进农村客运、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信息融合共享;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模式及实施途径。




六是创新思路推动农村公路融合发展。以农村公路为纽带,促进产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发展“路衍经济”,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盘活路域资源。以路为媒,推进农村公路与地理、历史、人文文化有机结合,打造有特色、有内涵的公路文化,营造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坚持农村公路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环保要求,集约节约利用资源,鼓励采用绿色节能的“四新技术”,强化路域环境整治,做到路与自然环境、风土人情和谐交融。




七是广泛参与促进农牧民群众就业增收。依靠群众,实现共建,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赈推广力度,统筹用好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公益性岗位,助推农牧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组织群众,实现共治,鼓励聘请当地群众代表参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鼓励将村道和自然村(组)公路日常养护由沿线农民承包养护,加强农村公路从业人员技术和安全培训,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引导农牧民群众爱路护路。服务群众,实现共享,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标准不断改进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和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区交通运输厅有关处室、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七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及有关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同志分别在主、分会场参会。